年是哪些时候开始计算婚前财产的
年是哪些时候开始计算婚前财产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