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阅文集团的霸王条款,也许应该这样解读
对阅文集团的霸王条款,也许应该这样解读
在这个人人自媒体的时代,我们普通人与平台的距离也并不是那么遥远。我们接下来聊聊最近在微博上被群骂黑心网文平台的阅文集团的霸王条款。我们小老百姓所必须要看清的是“个人与平台“的角力中,个人处于这样的位置?是成为被资本割的韭菜还是能把握住当下的机遇呢?
我刚好在疫情期间鼓捣出一短篇小说(一部关于“女律师与男明星”的故事,捂脸),投稿阅文没几天后就收到弹窗签约信息,并有责编加我QQ。但我4月23日那天看了合同后就决定先暂时不签,思考一下(对,合同确实比较严,但尊重著作权,而且衍生商品化等相关权利不是买断,分账还是都会分的)。
但不签约的话,我上传的小说根本没人看,果然5月初就爆出了阅文的作者群体愤怒事件。由于我在此期间看到了阅文作者圈子内发生的讨论以及微博的讨论,这次经历加深了我对“作者与平台” 、“个人与平台”的认知。


现在是一个写作变现的时代,我们都知道《庆余年》从阅文网文成功出道,随后改编成电视剧,大卖!而现在,人人看到都心生羡慕,都希望自己可以写部小说,成为爆款,拍成影视剧,然后赚大钱,做大梦,我不是也跟风嘛。
但正是由于现在这个写作圈子大了,作品也是海量,每一天都上新很多部小说的。而稍微了解网文的就知道,现在的网文“同质化”现象特别的严重。这些很多情节、桥段与我10年前高中时代看的小说情节几乎没啥区别,就是人名不一样而已。
从质量上来说,网文作者似乎在写作起来并不困难,之前很多大火的作品被控诉抄袭、调色盘的事件也是非常之多,平台收稿也是量产打包,不得不说,网文世界的大潮都在汹涌而来。

而阅文作为流量入口的大资本,从海量的作品中审查与删选就需要大量的人力与投入。每人每天上传个三四千字更新文,背后是大量的编辑在对平台资源进行整合、进行校对、免费帮忙设计封面等等。(从海量作品中找出了《庆余年》这样的一部作品,不仅仅需要读者喜爱,作者努力,也是平台资本的流量导入、宣传与曝光等结果)。
此外,平台之所以成为平台,主要是给普通人一个曝光在大众面前的“推荐位”。一旦推到网站的首页位置上,作者自己成功利用平台拥有了“出圈”的可能。

如果真的珍惜自己版权,大可以自己搭个网站,自己写小说呗,别人就没能拿你版权了嘛。而且很多阅文出来的作家,成名后就不再继续利用平台流量发布自己的作品了。很多来平台的,都是在自己不红的时候,期盼着借着一波的流量走红。
因此,在微博上骂声一片的大局下,很多阅文签约新手作者群内并没有如潮的愤慨与骂声,相反,这次的霸王条款是一个网文商业运营模式的洗牌——很多不接受此种模式的人就离开了阅文,也认清了作为网文写手做大梦并不容易。而另一批怀揣严肃文学梦想的人,也不希望自己在网文的聚集地中蹭这个流量与热度,安安心心地打造自己的优质作品,未来可能转去流量小,但文艺气质一点的平台(例如:豆瓣?)。

阅文可能就是认准通过培养网文IP,积累流量,通过签《作品独家授权协议》握牢各种来自作者的授权(电子版权、改编权、发行权、衍生商开发权等一系列与商品化相关的权利),以方便日后打造大IP变现。商业的本质可能就是残忍与血腥的,而工业化量产必将是这个大时代的趋势。
在这个“流量即正义”时代,不得不说,压作品可能类似于压宝,可赢可亏。但压流量准是没错的。发展至今,我们对类似于阅文、笑果这样的平台的理解,也不应该仅仅是一个给我们普通人“展示舞台”,平台更是一个商业工具。
我们都应该早日进化成成熟的成年人,应该需要跳出自身的利益,去看看客观的世界。人总是以自己为中心看待事物,我其实刚看到阅文合同的时候也非常气愤、感觉不合理。脑子一热去骂黑心阅文平台吗?肯定有人一边骂平台,一边继续渴望着平台可以推自己。人不能即想要商业流量平台,又丝毫不让自己的利益。
相反,成年人应该看清商业运作的本质,如果,现在看中的是大的平台与流量,请选择流量赛道,那么就接受商业玩法。如果,看中的文学价值、文艺,当然可以另行选择小众平台。毕竟像是阅文这样的平台,很难让作者随意的发小说,送推送位,送包装,红了让作者随意就离开,不红就继续躺在平台上做着发财的大梦,这样,是一个商业行为还是公益的行为呢?
那么,这样的平台,也早晚有一天就不复存在,人人来吃大平台的,那么,长远看,遭殃的反而是我们。
对,我们想的不应该是店大欺客, 而应该是为何成为客大欺店。如何将自己打造成更有话语权的人,如何用作品说话,而不是在没有自己的作品的时候先来吐糟平台的不公平。
最后的最后,我还想说,这个时代还真的无论大咖小咖,最好都能懂点法律,或身边有个小律师帮忙看看合同。用权利维护自己,也认清现实的残酷与真相,做主动选择的主人,并承担自己选择的后果。
喜欢本文,想有深入讨论阅文合同,欢迎加我微信直接讨论哦。我最近对这个方面的话题还挺感兴趣的。






























